无权力腐蚀的统治出于道义而非利益
格劳孔问:难道我们要让他们在能够过上最幸福地生活的时候,却要委屈他们过低级的生活?苏说:我们的立法不为任何一个阶级的幸福,而是为了造福这个整体。(太高尚了,让人热泪盈眶,就好像普罗米修斯一样,从太阳那里到来火种给人间,却又要忍受不被理解的刑罚)。之前我们说让哲学家统治国家,好像他们占了便宜似的;其实他们完全可以过高级的生活,而不必沾上世俗的罪恶。不过我们建立国家的初衷(即各司其职),这样对哲学家也不算不公平。毕竟哲学家要报答城邦的养育之恩,受到了更好的教育,有更大的能力过上两种生活,他们看过真正的善,再看这些影子时必定更清楚影子的含义,能带领大家过上幸福的生活。(这里颇像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讲的principle of difference,即不一定要人人平等,因为要有激励,但是这种不平等一定是有利于那些最不幸者。)而由于这是正义的,那些懂得正义的哲学家自然不会拒绝他们自己统治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当未来的生活比治理国家更好时,统治者才能管理的好,而不会被那些权力所腐蚀,统治完全出于道义,而不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