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徵劝止太宗罚薛以防外戚弄权

贞观七年,蜀王妃子的父亲杨誉违反当时的法令,在皇宫禁地追逐婢女,都官郎中薛仁方留下他盘查讯问,未及时给予判决。杨誉的儿子是将军,在上朝的时候向皇帝禀报道:​“唐朝的制度规定,凡是五品以上的官员,只要不是反抗朝廷,都不宜留下询问。因为这件事涉及皇帝的亲戚,所以地方官生下许多枝节,不肯判决,已经拖延了很长时间。​”唐太宗听后非常生气地说:​“明明知道是我的亲戚,可见他是故意装得如此艰难。​”于是下令杖击薛仁方一百杖,免去其所任官职。魏徵觉得唐太宗的做法偏颇,于是向唐太宗进谏道:​“连城边的狐狸、庙里的老鼠这些小动物,除去它们都尚且不容易,更何况这事涉及皇上你的亲戚呢?这些关系在古代都难以处理,自从汉、晋以来,相关事件可谓屡禁不止。武德年间,皇亲国戚大都骄横自大、不守法度。陛下登上皇位,一切都是从萧条开始入手,做事应多加斟酌。仁方作为国家的官吏,能为国家奉公守法,怎么能够随意地加以处罚,从而来满足外戚的非法私欲呢?如果陛下开了这个先例,各种争端就会产生,以后皇上就会后悔的,到那时,就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治理。自古能禁绝这类事情的,我想只有陛下一人。对那些意料不到的事情做好准备措施,这是治理国家最常见的方法,哪有见水一流淌就想自己毁掉堤岸的道理呢?我暗自思量,觉得陛下刚才的做法是不对的。​”唐太宗说:​“你说得很对,可是薛仁方什么也不说就把杨誉禁闭起来,太自作主张了。他的行为虽然构不成大的罪过,但也应该稍加惩罚,以严肃国纪。​”于是命令下人打了仁方二十大板后赦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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