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
卫鞅想变法改革,秦人不高兴。他对秦孝公说:“对一般人,不能和他们讨论政策推行的计划,只能和他们分享成功。德行高尚的人,说的话与凡夫俗子的话不同,要成大业的人,也与众人的谋划不一样。所以圣贤的国君只要能够富国强兵,不用效法旧传统。”大夫甘龙说:“事情不一定是这样,按照原先的法制章程来实施,官吏做起事来熟习,而百姓生活也安定。”卫鞅说:“一般人都习惯安于旧习,读书人也沉迷于自己听到的,这两种人,可以让他们做官守法,但不能和他们谋划法制以外的事情。聪明的人制订法规政策,愚笨的人只能接受制约;贤德的人改变礼制,无能的人拘于成法。”秦孝公说:“说得真好!”便任命卫鞅做左庶长,负责订立变法的政令。下令使人民五家为一保,十家为一什,彼此之间互相监视纠举,若隐瞒不纠举的话,则十家一同受到惩罚;检举告发奸私犯罪的按照斩敌人首级的标准奖赏;隐瞒不报的,按照投降敌国的标准惩罚。依据军功大小,将士可获得相应等级的爵位。凡参与私斗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勤勉务农、纺织,产出粮食布帛丰硕者,可获免除徭役的优待。而那些贪图小利、怠惰致贫之人,则全家将被没入官府为奴。宗室贵族若无军功建树,不得保留其宗族特权。朝廷明确划分官职等级,按品阶配给相应规格的田宅、仆役及服饰。功勋卓著者享有尊荣,无功者即便家财万贯亦不得彰显。新法虽已拟定完成,然卫鞅担忧民众心存疑虑,故在都城集市南门竖立三丈高木杆,颁布告示称:凡能将此木移至北门者,赏赐十金。百姓对此颇感诧异,竟无人敢于尝试。于是又下令:“能搬动木杆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去把木杆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即给了他五十金的奖赏。这时,才公布变法的政令。法令施行一年后,秦国前往国都陈述新法不便的百姓数以千计。这个时候,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卫鞅说:“法令之所以不能很好地施行,是因为在上位的都不去带头遵守。”太子是一国储君,不可对他施以刑罚。于是刑囚他的师傅公子虔,在他的老师公孙贾面上刺墨字。第二天,秦国人民都开始遵奉法令了。法令施行了十年,秦国路人不捡丢掉的东西,山林没有盗贼,人民作战奋勇,不敢私下械斗,乡里都邑都非常安定。这时,最初认为新法不便的秦民,也有人来陈说新法的好处。卫鞅说:“这些都是破坏法令的百姓!”把他们全都迁移到边境。从此,人民再也不敢议论法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