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狮子与狐狸
“因此,你必须懂得,世界上有两种斗争方法:一种方法是运用法律,另一种方法是运用武力。第一种方法是属于人类特有的,而第二种方法则是属于野兽的。但是,因为前者常常有所不足,所以必须诉诸后者。
因此,君主必须懂得怎样善于使用野兽和人类所特有的斗争方法。
关于这一点,古代的作家们早已谲秘地教给君主了。他们描写阿基里斯和古代许多其他君主怎样被交给半人半马的怪物基罗尼喂养,并且在它的训练下管教成人。这不外乎说,君主既然以半人半兽的怪物为师,他就必须知道:怎样运用人性和兽性,并且必须知道:如果只具有一种性质而缺乏另一种性质,不论哪一种性质都是不经用的。
因此,君主必须是一头狐狸以便认识陷阱,同时又必须是一头狮子,以便使豺狼惊骇。 然而那些单纯依靠狮子的人们却不理解这一点。
所以,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或者原来使自己作出诺言的理由现在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位英明的统治者绝不能够,也不应当遵守信义。假如人们全都是善良的话,这条箴言就不合适了。但是因为人们是恶劣的,而且对你并不是守信不渝的,因此你也同样地无需对他们守信。
君主必须有一种精神准备,随时顺应命运的风向和事物的变幻情况而转变。然而,正如我在前面说过的,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是不要背离善良之道,但是如果必需的话,他就要懂得怎样走上为非作恶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