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应当被废除吗
贝卡利亚认为,死刑没有效果。按理来说,死刑是为了威吓民众,预防犯罪,杀一儆百。但是,死刑貌似起不了这种作用。贝卡利亚认为能够对人心产生作用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比如剥夺生命,而是刑罚的延续性,比如无期徒刑、终身监禁,因为最容易触动人感觉的不是强烈但暂时的运动,而是反复且长久的印象。死刑看起来很残酷,但执行时间很短,头一下被砍断,也就随之结束。死刑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很快就被淡忘了,所以它的影响是暂时的。
在人类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死刑是一个既定的事实,没有人质疑死刑的合理性。但是启蒙运动之后,死刑开始迎来了质疑。 1746年,被意大利法理学家贝卡利亚出版了《论犯罪与刑罚》,首次提出废除死刑的五点主张: 1. 社会契约论,公民让渡部分权利,但保有生命权; 2. 死刑没有惩罚效果,缺少刑罚的延续性,such as 终身苦役; 3. 死刑是国家力量与个人的强烈对比,容易唤醒群众的怜悯而削弱刑罚的惩戒威吓意义; 4. 公开的谋杀导致暴行的恶性循环; 5. 死刑一旦误判,无可挽回 。
罗翔认为这种看似仁慈的人道主义刑罚观很容易因着抽象的博爱观,而放弃对具体之人的责任。仁慈只能在正义的基础上,离开了正义的仁慈只能诱惑着善良的人们走向狂热的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