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能做到有瑕疵的正义
公众有一种朴素的正义之心,或者说道德之心;但同时你又经常发现,他们所谓的那一种朴素的正义之心或道德之心,又有一种高度压迫的特性。不同的时代,由于技术的变化,都会使大家拥有一种新的道德参与、正义参与的方式。我们在过去一些年见到最强的就是这么大规模地通过网络来参与道德审判,甚至是正义审判。 这就是为什么需要程序。法律强调程序正义,因为司法一定会有错误,但是司法的错误,如何能够被人所接受?就是强调程序,通过程序所推导的过程,即便错了,那这也是程序本身所推导的。民众很多时候是希望撇开程序,去追求心目中的一种正义,而这种正义,反而会导致一种非正义,就“行侠仗义”嘛,最后冤冤相报,会酿成最大的灾祸。所以我们法律在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追求程序。我们就会认为,在程序中,我们才能达到一种可见的正义,这种人们可能接受的,有瑕疵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