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的司法现状导致当权者害怕舆论背后的权力意志

建设法治国家,首先就是约束权力,舆论在这方面功不可没。法治的基本精神是对一切权力的限制,“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人性中那些天然的良善和道德,时刻面临着各种严酷的试探和特权的侵蚀,并且事实无数次的证明,我们的人性最终无法抵制这些致命的诱惑。在所有的国家权力中,刑罚最为可怕,它直接针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和自由,甚至生命,如果这种权力腐化滥用,后果不堪设想。如培根所言,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相比犯罪,随时可能被滥用的刑罚权对社会的危害可能更大。司法真正忌惮的从来不是舆论,而是舆论背后那种捉摸不定的权力意志。如果说舆论会干扰判决,那也只是问题的表象,深层次的原因仍是权力对司法的干涉。如果司法能够摆脱权力的肆意干涉,舆论根本就不可能影响司法的独立裁决。新闻舆论的监督自由与司法的独立裁判本是法治社会存在的重要前提,两者本可形成良好互动,但恰恰因为司法的现状,造成了媒体、舆论干扰司法的表象。刑事惩罚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在道义上是否值得惩罚,因此,任何人都有权利就此发表看法,这不取决于他的职业、他的学历、他的财富,而只是因为他是一个人,一个拥有理性和良知的人。如果刑法问题只有法律人士才可以发表见解,如何保证这少数群体不会被收买呢?在纳粹德国,就有许多法律学者以学术的名义,将犯罪与道德完全剥离,视犯罪为一种“疾病”,罪犯也就成了“病人”,当犯罪和疾病被等量齐观,那么专家就可以将任何让政府不爽的行为冠以“疾病”的名义对其实施强制性的“治疗”。对此,“病人”以及民众都无法质疑,因为专家使用的是“治疗”“疾病”等专业概念,对于这些专业概念,普罗大众根本没有发言权。

献给一切有理想的现实主义者和有现实感的理想主义者
purfiles.com » 不堪的司法现状导致当权者害怕舆论背后的权力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