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律来鼓励善举

在英语国家常见的是“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或称自愿者保护法(volunteer protection law),通过法律来鼓励善举。这种法律的主要精神在于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如果一个人本着善意无偿施救他人,在救助过程中,即使出了纰漏(只要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应承担责任。这样人们就不用因担心行善反遭恶报而见死不救。比如,在医生偶遇路人心脏病突发,医生可能会担心如果救治失败会惹上麻烦,该法就可以消除医生的顾虑,让他放心行善施救。也即要求公民在他人遭遇人身严重危害的时候,如果施以援手对自己没有损害,就应该积极救助,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遇到像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若无力制止,至少应该报警,如果无动于衷就可能构成犯罪。

可悲的是,由于许多不合常理的判例导致当下百姓连见到老人摔倒都不敢搀扶,何谈在他人遭到侵害时见义勇为呢?只怕唯恐避之不及。

献给一切有理想的现实主义者和有现实感的理想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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