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应当绝对自由不能作为定罪根据
根据思想治罪,将思想作为刑法恣意干涉的对象,人的自由也就彻底丧失,人完全失去了作为人应有的价值,人们活着的目标就是成为一只听话的小狗,即便这样,也不能保证就受当权者欢喜,任意刑杀的恐惧残留在每个人的心中。刑法要促进社会发展,而不能使社会陷入停滞,因此必须确立思想自由,尊重人之为人的价值,将人从恐惧中解放出来,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动力。现代刑法理论认为,思想是绝对自由的,如果没有行为,无论如何异端邪恶的思想都不能进入刑法评价。只有当人们在错误的意图支配下实施了错误的行为,对他才可以进行惩罚。而当人们出现错误的念头,但最终选择放弃,没有任何实施危害行为时,对他就完全没有必要惩罚。社会必须给人们适度的喘息空间。只有当思想变成行为,才可能进入刑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