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正的司法就像污染的水源

要纠正的就是国家权力至善的观念。刑杀之权是一种由国家垄断的暴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无论哪种政治体制下的国家权力,都不可能没有瑕疵,都有滥用的可能。如果刑罚权不受法律约束,极度膨胀如利维坦,虽然某些重犯可被处极刑,满足人们刹那的快意,但从此却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良善公民也有可能遭受刑罚,无端罹祸。“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是用血和泪换来的经验总结。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限制的国家权力。在所有的国家权力中,刑罚最为可怕,它直接针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和自由,甚至生命,如果这种权力腐化滥用,后果不堪设想。如培根所言,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的水源。相比随时可能被滥用的刑罚权,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其实微不足道。

献给一切有理想的现实主义者和有现实感的理想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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