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上海一男子诈骗13名家长400万元择校费
新闻原文:事发上海,一男子诈骗13名家长400万元“择校费”
事发上海,一男子诈骗13名家长400万元“择校费”。
一男子伪造在职教师身份打着“内部渠道”“补录名额”的幌子,在短短数月间骗取13名家长400万元。
近日,上海静安警方成功侦破此案,犯罪嫌疑人曹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5月8日,市民叶某向静安警方报案,称其委托一名自称在职教师的曹某帮孩子办理“初升高”入学,先后转账41万元后,对方既未办成入学,也未退还全部钱款,怀疑被骗。
接报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查,今年4月23日,曹某通过入学中介陆某结识叶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办理入学业务的情况下,编造在职教师身份,伪造了一份《上海市高中自主招生入学协议》与叶某签订,承诺于4月30日前办成,并收取叶某41万元。
随着调查深入,民警调取曹某的银行流水后发现,这并非一起孤立案件,另有12名家长以相似方式被骗,涉案总金额近400万元。曹某并非在职教师,也未取得相关资质,其收取的全部钱款均被其用于个人消费。至案发,仍有30万元仍未退还叶某。
在案件核查过程中,警方陆续查明其余被害人情况,其被骗的经过高度相似。张某、王某、李某等被害人,均是在今年3月至4月间,通过社媒平台接触到经营择校咨询账号的陆某,由陆某引荐给曹某开展进一步的“择校事宜”。
曹某对外自称某中学在职教师,且认识区教育局官员,有能力通过学校补录名额等方式帮助孩子入学。为博取信任,曹某还会主动安排线下见面,双方当面签订协议后,曹某即要求家长支付首付款,金额从十几万元到二十余万元不等。
收款后,曹某开始以各种说辞隐瞒拖延。其中,张某先后转账23万元,由曹某先行办理“公办学校人户分离”,确保“名额到校”,并约定4月30日前收到录取通知书,但到了5月3日,曹某失联。李某的经历则显示,曹某在以区重点中学重点班名义收取费用后,又称“还有更适合孩子的学校”,不断更换推荐目标,面试时间一推再推。
此外,警方还查明,曹某与各被害人签订的协议内容雷同,均承诺在约定日期前取得录取通知书或完成学籍录入,后使用PS软件,多次伪造某市重点学校面试通知书等发给家长,谎称入学事宜已办成。服务费大多在41万元左右。
据陆某向警方反映,其从2025年6月起经营择校咨询类社媒账号,靠发布相关视频吸引流量。同年8月,曹某主动联系他,自称有资源能“搞定”入学名额。今年2月两人线下见面后,陆某也觉得曹某有专业背景和“内部渠道”,便开始把有择校需求的家长推荐过去。证据显示,在后续入学办理环节,系曹某单独与被害人联系,陆某并未介入,也未参与曹某事后的分成营利。
查明上述事实后,民警于5月8日传唤曹某到所接受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追赃挽损及后续侦办工作正在推进中。
关键信息
- 案件概况:上海静安警方侦破特大“择校诈骗案”。曹某伪造教师身份,以“内部渠道”为幌子,数月内诈骗13名家长近400万元,已被刑拘。
- 作案手法:曹某无资质,通过“入学中介”获取客源。利用AI查询招生内幕完善话术,签订伪造协议,甚至PS面试通知书博取信任。
- 资金流向:收取的“服务费”(约15万-41万不等)未用于办事,全部被其个人挥霍。
- 拖延失联:收款后以“人户分离”“领导醉酒”等理由拖延,最终失联。
案例应用
此案例具有极高的社会警示意义,主要适用于:
- 反诈骗宣传:作为“请托办事型”诈骗的典型,揭示骗子利用信息差和焦虑心理的套路。
- 升学季警示:在幼升小、初升高节点,提醒家长保持理性,切勿病急乱投医。
- 法治教育:强调教育招生的严肃性,引导公众通过合法合规渠道解决入学问题。
案例警示
- 警惕“内部渠道”陷阱,拒绝投机心理。任何声称“交钱保过”的说辞本质上都是骗局。
- 切勿轻信个人,严禁私下大额转账。不要与个人签订“入学协议”,所有费用应通过官方正规渠道缴纳。
- 保留证据,及时报案。如遇类似情况,应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并报警。